導讀:段正純于2021年1月1日與北京某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2021年6月2日下午,段正純在上班時間外出嫖娼被公安機關抓獲。2021年9月19日,公
段正純于2021年1月1日與北京某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2021年6月2日下午,段正純在上班時間外出嫖娼被公安機關抓獲。
2021年9月19日,公司向段正純郵寄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段正純主張其2021年6月2日外出已經向公司請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解除,于是申請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公司主張段正純在上班時間前往其他地點進行嫖娼,被公安機關查獲,被行政拘留5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公司與段正純解除勞動關系合法,不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2022年2月18日,仲裁委作出裁決:公司繼續與段正純履行勞動合同。公司對裁決書不服起訴至本院。段正純未起訴。
庭審中,法院明確詢問段正純進行賣淫嫖娼活動的時間是否為上班時間,段正純認可是上班時間,但主張其向副隊長口頭請了假,請假理由為給其母親送鑰匙。公司不認可段正純曾請假,表示根據單位管理規定請假應提交書面請假申請書。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