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3月16日,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發布一則情況通報,原文如下。【情況通報】廣州公交警方3月16日通報:3月15日21時30分許,王某(女,50歲
3月16日,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發布一則情況通報,原文如下。
【情況通報】
廣州公交警方3月16日通報:
3月15日21時30分許,王某(女,50歲)在廣州地鐵4號線大學城北至新造站列車車廂內與李某(男,31歲)因座位問題發生爭執,并對李某進行辱罵毆打。
民警到場后發現王某處于醉酒狀態,依法將其帶回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經調查取證,對王某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五百元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