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月30日,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溫州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林曉峰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林曉峰,1965年12月出生
1月30日,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溫州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林曉峰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林曉峰,1965年12月出生,浙江瑞安人,浙江省委黨校區域經濟學專業畢業,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公開資料顯示,林曉峰長期在溫州市任職,先后擔任蒼南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溫州市下轄樂清市市長,樂清市委書記,溫州市委副秘書長,溫州市副市長。
2018年8月,林曉峰被任命為衢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后歷任金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溫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22年7月22日,林曉峰被官宣落馬。就在兩天前,他還曾帶隊調研青年發展型城市建設并進行座談交流。
此次,浙江省紀委監委給予林曉峰的雙開通報指出,其在干部選拔任用、錄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利;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職權買賣“房票”獲取大額收益;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毫無紀法底線,甘于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及影響力,為他人在承接工程、土地出讓、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通報顯示,林曉峰可謂“五毒俱全”,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利用職權買賣“房票”
政知君注意到,通報中“利用職權買賣‘房票’獲取大額收益”這一表述較為罕見。
什么是“房票”?
據湖南省紀委監委2011年6月發表的文章《“房票”腐敗新現象值得警惕》指出,“房票”并不是一張有形有樣的票據,它是在商品房買賣中,提前拿到房源的人手中握有的有形或無形的購房資格。
湖南省紀委監委稱, “房票”現象道出了開發商——所謂“關系戶”——房產中介——購房人在房產市場中的角色,這條利益輸送鏈條隱藏在商品房買賣中,形成了一種新的賄賂手段,也變相助推了當前一路高歌猛進的房價,使真正購房者成為高價房的買受人。
浙江臺州就曾曝光“房票”事件。
2010年11月初,臺州工商干部徐道旺涉嫌以“直改名”的形式,加價20萬元轉讓名下一套房產,被當地媒體以“倒賣‘房票’”為由進行了曝光。
據業內人士透露,這“加價”部分就是傳說中的“房票”,一般是憑關系購買內部房,再轉手加價獲利。有時候拿“房票”連訂(定)金都不用付,而且不通過二手房交易的正規程序,可謂“空手套白狼”。
2010年最后一天的下午,臺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針對“房票”等房地產領域突出問題的調查結果。當時,臺州共發現有56名黨政干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與57套商品房轉讓改名獲利,共上交和追繳不正當收益503.3萬元,涉及縣處級領導干部5人,鄉科級干部9人。臺州依據有關規定,對所涉及的56名公職人員做出處理決定。
曾是“老虎”周江勇下屬
林曉峰還曾是落馬“老虎”、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的下屬。
周江勇曾先后擔任舟山市委副書記、市長,舟山市委書記。2017年2月,周江勇出任溫州市委書記,4個月后,他躋身浙江省委常委并繼續擔任溫州市委書記。2018年5月,周江勇履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
林曉峰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溫州市委副秘書長,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任溫州市副市長。
周江勇出任溫州市委書記后,還曾多次和林曉峰一同調研:
2017年9月,周江勇、林曉峰等組成的溫州市黨政代表團考察了“歡庭·下南山原生態村”項目;
2017年12月,周江勇和林曉峰等市領導,率有關部門負責人一行,赴甌江口產業集聚區開展實地督查;
2018年3月,周江勇和林曉峰等,深入樂清市6個山區鄉鎮和農業重鎮實地調研指導。
2021年8月,周江勇被查,他被指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搞迷信活動;工作中搞形式主義,違規配備警衛人員、公務用車;應私營企業主請托違規選拔任用干部;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執法司法活動;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轉讓、稅收返還等方面謀利,伙同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搞家族式腐敗。
反腐專題片《零容忍》曾披露,周江勇和弟弟周健勇一個從政、一個經商,他利用公權力為弟弟經商提供幫助。
2013年到2017年,周江勇先后在涉及舟山、溫州的多個項目中,按照周健勇傳達的請托,為商人史時紅提供幫助。周健勇則先后八次以“借款”為名收受史時紅所送的錢財,總計金額達9000多萬元。這倆兄弟共同收受巨額賄賂,再投入家族企業作為資本。
2022年4月,周江勇被提起公訴。檢方指控,周江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