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真他娘是個人才!四川宜賓。女子在家想要煮粉吃,做好以后就和侄女一起吃了起來,后來感覺味道不夠酸,侄女出去買了一瓶醋,但是加到粉里,
真他娘是個人才!四川宜賓。女子在家想要煮粉吃,做好以后就和侄女一起吃了起來,后來感覺味道不夠酸,侄女出去買了一瓶醋,但是加到粉里,根本就沒有酸味,這時女子看了一眼,才發現這是“老陳西昔”而不是“老陳醋”。
女子萬女士說,當時煮完粉就和侄女一起吃,后來侄女吃了兩口,感覺味道還是不夠酸,家里又沒有醋了,就去街上找老板隨便買了一瓶。可到家后把“醋”加到碗里,依然沒有酸味,而且還有還有些怪味。這時她看了瓶子商標,發現了問題。
原來,這根本就不是一瓶醋,如果不仔細看,這就是老陳醋,但只要仔細看一眼,就會發現“醋”字被分開為“西昔”兩個字,更離譜的是,下面還寫著酸味液體復合調味料。
看到商標,萬女士也明白了為什么加到碗里沒有醋味,不過她也不敢再加了,直接把“醋”扔掉了,甚至連粉都一起扔掉了。
事情分享到網上后,也引來了不少網友的吐槽,有網友調侃說:這個就恐怖了,它甚至不是歪醋,它甚至就不是醋,而且還把科技與狠活寫得明明白白,讓你挑不出毛病。
還有網友說:從血緣關系上講,這玩意和酸酸乳可能是表兄弟。
不得不說,這些商家真的是腦洞大開,有這點做生意的頭腦,干點什么不行,非要去山寨嗎?近年來,我們見過太多給人添加笑料的山寨產品了,雷碧、康帥傅、藍月殼、營養抉線、王老古、娃啥啥。每一個產品都是耳熟能詳,但仔細看一下,就會發現和自己想要購買的完全是兩種東西。
從法律角度來看,這些山寨產品,都是違法的。
商標的核心功能是指示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當消費者選購商品時,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對商標的信賴而選購對應商品,因為該商標代表著該商品穩定的品質和該企業良好的商譽。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于惡意使用類似商標銷售同類商品的行為,可以認定為蹭商譽,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
同時,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之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六條規定實施混淆行為的,需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并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并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所以說,如果這些被仿造的廠家追究起來,這些投機取巧的山寨品牌,都可能面臨著不小的賠償和法律責任的。
不過,就本文的情況來看,似乎和大家概念中的山寨還不太一樣。說起“老陳醋”,可能很多人的概念是一個味道,只是在“醋”上面做文章,似乎很難說他有問題,而且他的商標上,也很明確的寫著“酸味液體復合調味料”,等于直接告訴你了,我們不是醋。這種情況下,只要產品是符合生產標準的,似乎就很難說它有問題。
只能說,這是一種投機型產品,但對于大家來講,本質上就是一種“山寨”。希望這樣的商家,還是把心思放在正規的產品上面,不要從文字上做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