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7月2日,在山東聊城的一路上,一名騎電瓶車的女子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因為這名女子不但騎電瓶車不戴頭盔,交警看見后便上前攔截并提醒該女子
7月2日,在山東聊城的一路上,一名騎電瓶車的女子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因為這名女子不但騎電瓶車不戴頭盔,交警看見后便上前攔截并提醒該女子安全行駛,不知道是女子有事還是著急想走就不聽交警勸說。
隨后雙方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女交警也是情緒激動,雙方發生了言語沖突,女交警同事試圖拉開女交警,可女交警依舊怒火沖天,不聽同事阻攔用腳踹對方(被同事拉住沒有踹到)并揚言:我弄死你。
此事的過程也被過路的行人錄了下來,并上傳到網絡。目前官方表示是輔警,正在調查。
在我個人看來,網上的視頻只是錄單交警罵人的情況,前面我們不得而知。其實這本來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如果按我們這邊不戴頭盔就罰款20元不就完事了,可能電瓶車車主說了臟話才引發女警的憤怒。
現在全國都是推行騎車都要帶頭盔,我們這里也是其實也是為了大家的安全著想,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縱觀道路安全事故,因電動車事故死亡的人數占據總人數的30%,大家可不要小瞧這個數據,因為電動車上也就一個人,而機動車輛可能一次事故死亡人數就有好幾個,所以說交通事故中大概有一半是電動車事故,而如果騎電動車都佩戴頭盔,就可以大大減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大家可不要小瞧頭盔的最用。
讓大家統一佩戴安全頭盔,就是為了減少事故造成死亡。
不管怎么說交警同志也是為了我們的生命安全著想,我們應該配合交警的工作!如果真是行人辱罵在先我覺得交警完全可以取證并對其進行處罰。
但是話又說回來國家沒有授權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有打罵人的權利,在執法過程中更不能出現威脅人民的詞語,嚴重影響了執法人員的形象。
針對那些不拿生命當事的人,我建議隨他去吧,罰只是警告,但是出事了后悔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