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月28日,有博主發視頻稱,在浙江杭州遇到黃金鬼秤。視頻顯示,博主準備將金項鏈賣給回收黃金的商家,對方稱重為62克,隨后他當場拿出自備...
1月28日,有博主發視頻稱,在浙江杭州遇到黃金“鬼秤”。
視頻顯示,博主準備將金項鏈賣給回收黃金的商家,對方稱重為62克,隨后他當場拿出自備電子秤一稱,結果顯示為77克,足足相差15克。
店老板隨即將其黃金和秤摔在地上,并對這名博主進行辱罵。博主選擇報警,警方到場后,協調市監局工作人員到場處理,最終,鑒定結果顯示:電子天平經過改裝,安裝了遙控解碼電路板。
黃金“鬼秤”還是比較少見,一直以來,農貿市場內的“缺斤短兩”現象倒是深受詬病。
1月20日,海南省三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調查情況通報稱,針對網友反映“在三亞購買水果三斤變兩斤”的問題,綜合行政執法局已找到該流動攤販,經調查,該網友反映屬實,已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去年11月起,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管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農貿市場電子計價秤專項整治行動,共計沒收不合格電子計價秤11臺,立案12起。
去年11月9日,遼寧省大連市市場監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子秤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查處了4起非法改裝銷售計量器具案。
到底什么是“鬼秤”?電子秤常見作弊方法有哪些?消費者如何識別“鬼秤”?遇到“鬼秤”又該怎樣維權?
什么是“鬼秤”?
電子秤屬于國家重點管理的計量器具。按照《計量法》的規定,用于貿易結算的電子秤要實行強制檢定。
所謂“鬼秤”,就是那些被做了手腳、稱重顯示與實際重量之間存在一些偏差的電子秤。
電子秤常見作弊方法有哪些?
“鬼秤”藏匿于街市之中,很難察覺,有網友感嘆“‘鬼秤’套路繁,宰客花樣多”,要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踩入商販的陷阱,就要了解“鬼秤”的常見套路。
1.秤下墊物法
一些不法商販用硬幣、紙板、泡沫墊高秤身一角,使電子秤擺放不平,造成短斤缺兩。
2.四舍五入法
利用電子秤只能顯示小數點后兩位的設置,故意把單價打成縮小100倍,比如1.25千克的商品,單價10元一千克,正常的話該收12.5元,但他故意在電子秤上把價格打成0.1元一千克,這樣一來電子秤自動會把0.125四舍五入成0.13,就可以向顧客收13元。
3.沖擊力法
通過沖擊借力,就是把商品重重地丟在秤上,秤盤還在晃動時就稱重量、報價格,而通常這種時候顯示的商品重量要比實際的重。試驗表明,若一塊肉的實際重量為0.155千克,用力扔到秤上時,卻可以達到0.198千克,比實際重了43克。
4.托盤出售法
即電子秤空稱時顯示為零,但稱量時卻將托盤和商品一起放到秤上,托盤重量就成了商品重量的一部分。
5.利用磁鐵加重
如果電子秤秤盤是鐵制的,用磁鐵可以加重,在稱重時,用一小塊磁鐵在秤底部輕輕過一下,稱量就會虛增。
6.遙控作弊
電子秤內安裝遙控接收器或加裝開關,將遙控開關設為A/B/C三檔,稱量則分別虛增10%、20%、30%。
7.遮蓋顯示法
電子秤上有重量、單價、價格三項,有的商販會故意將其中一項擋住,有的直接用紙條或膠布擋住,有的用攤位上堆放的雜亂商品遮擋,通過虛報價格或重量來欺騙消費者。
8.芯片作弊法
不法分子利用技術手段,改變秤的電子芯片,使稱出的重量比實際重,如改裝電子芯片,通過預設按鈕或修改密碼,可隨時調整電子秤的狀態,同樣是500克的東西,按不同的“鍵”,顯示重量可變為550克、600克。
日常生活中消費者如何識別“鬼秤”?
“鬼秤”現象常見于各種單價較高的商品攤位,比如榴蓮、車厘子、海鮮等,識別“鬼秤”,通常有三種辦法。
一看:看電子秤是否有CPA標志,看是否張貼了有效期內的綠色“強檢合格”標簽,看商家輸入的單價是否正確,防止商家在消費者看不清的情況下作弊。
二聽:稱重前留心電子秤有無發出“嘀”的按鍵聲響,如果有,很可能是商家在通過某種手段作弊,此時可以要求商家斷電后復位重新稱重。
三核:對于大多數集貿市場、超市都配備了公平秤,可以利用公平秤進行重量復核。
消費者遇到“鬼秤”應當怎樣維權?
在消費過程中,要注意保存好購物憑證、交易記錄、證明照片或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
在消費權益受損時,消費者可先行選擇與經營者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提起訴訟等。
使用和售賣“鬼秤”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
減少“鬼秤”還需消費者共同監督,使用和售賣“鬼秤”都屬于違法行為。
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劉俊麗介紹,商家使用“鬼秤”,主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會承擔行政處罰和民事責任。
對使用“鬼秤”的商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八條,一般會處以沒收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13修正)》商家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即賠償損失,且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售賣“鬼秤”的商家,還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全開明介紹,這種網上售賣電子秤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話,甚至有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七條規定,制造、銷售、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對個人或者單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些網友認為,“鬼秤”屢禁不止,還在于處罰力度過小。
對此,劉俊麗表示,以一單來計,處罰力度并不小,并且現在對于消費者的投訴,相關部門一般會按照最高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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